山东001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4883|回复: 361

你说这药也有卖假的,这不是作孽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8 1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020111117523226072314.jpg


这瓶“药”的成本只有几块钱。

  假消渴丸、假波立维、假倍他乐克……老百姓花上万元从网上购买的抗癌药、抗菌药,主要成分竟然是毫无疗效的淀粉、滑石粉。经过半年多的侦查,济南市公安局于近日成功破获公安部交办的“11·30”特大互联网销售假药案,查缴各类假药249种152箱(件)约300余万粒(片),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被称为“泉城打击假药第一案”。它再次为我们敲响了网上购药的警钟。

  3.4万元买来4箱假药

  2010年11月,河北省鹿泉市大河镇村民陶先生,根据“中国医药供求网”发布的信息,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与济南货主取得联系,花3.4万元为妻子购买了3箱治疗心绞痛的通心络胶囊和1箱治疗糖尿病的拜唐苹。但收到药品后发现全部是假药。与此同时,德国拜耳、英国阿斯利康、美国辉瑞等跨国医药公司在华厂家也向公安部门反映,他们的部分药品被假冒生产并通过网络非法销售。因此,济南市公安局于2010年成立“11·30”专案组,对互联网销售假药案展开了全面调查。

  据介绍,不法分子以假名在“医药商务网”、“中国医药供求网”、“宸源医药信息交流中心”等注册用户,发布药品供求信息。通过建立QQ群寻友聊天,并借助手机通话等方式,联系用户,再经由物流公司送货售假。

  “11·30”特大销售假药案的销售网络遍及全国26个省份。在侦破过程中,济南警方先后锁定、查证涉及26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山东)254条网络销售假药犯罪线索,摧毁打掉了3个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犯罪团伙。目前已经到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中,6名在济南被抓获,5名在黑龙江、广东、山西等地落网。

  成本只有几块钱

  在“11·30”特大销售假药案中,警方所查缴的假药,涉及假冒十余家国外品牌,以及北京双鹤、西安杨森、齐鲁制药、天士力等近百家国内知名药企产品。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办案民警曾查获大量密封包装完好、商标标示清晰的空针剂药瓶。这些药瓶和标签,即便是专业人员也难以辨别。记者了解到,网售假药的标价,约为真药市价的80%,这既不至于让人产生怀疑,又对购买者具有一定吸引力。

  据了解,这次查缴的假药中,有98%为处方药。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在这些假药中,不乏公众耳熟能详的倍他乐克、伲福达、脑心痛、消渴丸、米非司酮、洛汀新、波立维等临床用药。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4种,1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24种,1000元以下的126种。不法分子假冒的阿斯利康片剂,市场零售价高达每盒1.6万元,但成本只有几元。

  注意网站是否合法

  互联网购药安全问题早已引起社会关注,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强调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只能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并应在其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信息。

  济南市药监局专家提醒,消费者要学会识别合法网上药店。合法网上药店显著位置标示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编号,且只向消费者销售批准范围内的非处方药。网购药品时,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通过“数据查询”栏目查看购药网站是否具备资格,同时还可在此栏目下查询网站中宣传的药品是否经过批准。

  截至11月14日,经监管部门批准、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共有91家。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10 收起 理由
GuiGui + 10 神马都是浮云

查看全部评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8 22: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逮着就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8 22: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不怠,统统枪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9 07: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害死人啊 娘希匹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9 08: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枪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9 10: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直接枪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4-5-31 14:08
  • 签到天数: 153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1-19 11: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直接枪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20 09: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地蒸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20 19: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瞎包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20 19: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坏人性命的犯罪,应该重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山东001在线 ( ICP11027147 )

    GMT+8, 2024-11-24 04:49 , Processed in 0.063606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